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本

承揽合同

时间:2024-07-07 01:32:39
有关承揽合同模板锦集八篇[本文共9614字]

有关承揽合同模板锦集八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揽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揽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户外广告制作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加工承揽项目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内容

屋顶广告牌为钢结构,喷绘画面,飞利浦外照灯,板面尺寸为长 米*高 米,门脸牌匾为铝塑板板面,铁字加霓虹灯,板面尺寸为长 米*高 米。

3.1 工程造价

(1)屋顶钢结构部分制作施工费:¥ 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2)门脸牌匾霓虹灯及大字制作施工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2 施工日期:

屋顶钢结构部分制作及安装时间为门脸霓虹灯大字部分制作及安装时间为

3.3 乙方保证工程质量,霓虹灯保修一年。

四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一周内付40%即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另付50%即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保修期满后付10%即 ¥ 元(大写: 元整) 。

五 质量与验收

5.1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

5.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六、乙方责任

6.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及时准确的完成承揽工作。

6.2 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6.3 乙方保证工程质量,霓虹灯保修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一年。

6.4 在霓虹灯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时,24小时内维修,48小时内及时修复。

6.5 在承揽制作期间,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七、违约责任

7.1 乙方在施工中,涉及用火、用电、电焊、高空等高度危险作业时,应采取严密的安全保护措施。若出现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及第三方)人身伤害或经济财产损失,均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7.2 制作、设置过程、管理修缮、拆除过程中及发布期间,如因广告牌倒塌、脱落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甲方、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不论乙方能否预知、是否尽到安全管理责任,乙方都负有单独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损失赔偿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7.3 甲乙双方有任一方违反合同行为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八、其他有关事项

8.1 合同签署地: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9层

8.2 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规划、拆迁因素影响,须提前终止合同。双方按实际发生时间结算,多退少补。

8.3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 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5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乙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鉴于: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如下机械设备:

合计金额(含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保修期限条款

1、产品质量按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执行,机械设备生产完成后,由乙方在收到设备之日起 日内按照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进行验收,甲方派员协助安装调试,若乙方认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必须在货物验收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如超过此期限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确认的收货人为,职务为号码为: ,收货人验收意见视为乙方的验收意见。

3、甲方为设备提供但易损件除外)。

二、交货时间及交货方式、运输费用的承担

1、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货。

2、乙方指定,甲方须将货物运输至:

3、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委托货运公司进行运输,货物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并交付给乙方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交付给乙方之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货物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配件提供条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配件:

四、定金及预付款条款

1、本合同签订后支付定金,若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后续定做款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先付款后提货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折抵定做款。

2、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预付人民币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作为预付款,专款用于机械设备生产的原材料采购。若乙方不履行先付款后提货义务或违约不履行合同其它义务,无权要求返还上述预付款。

五、货款的结算、支付方式

乙方向甲方支付款项,必须汇入下列甲方指定的账户,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能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款项: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甲方账号发生更改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或未通知导致甲方未能及时收到货款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期交付定做物机械设备,必须按逾期交货部分的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 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约定的款项,甲方有权延期交付定做物;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逾期 个月不履行先付款后提货的义务,甲方有权变卖定作物,变卖价款归甲方所有;

(4)乙方支付定金后,超过 个月不按约定支付约定的预付款,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5)乙方应及时验收并做书面的收货确认,乙方迟延验收或不做书面收货确认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迟延验收或不做书面收货确认时间超过____日视为乙方无理拒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货物另行处置,已收取的定金和货款不予退回。,

(6)若乙方未支付全部定做款,则定做物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得转让、抵押、转移、变卖该机械设备,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1、保修期间,乙方不得向除甲方之外的任何人购买零配件。

2、下列电话、传真、邮箱地址为双方履行合同的联络方式,若有变动,必须另行通知,否则必须自行承担责任。

甲方: 乙方: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 传真号: 邮箱号码: 邮箱号码:

3、本合同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由双方各执壹份存档;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其效力与本协议一致;本协议设备清单、技术标准、技术条件、零配件清单、定做物机械设备交接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相互交付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 篇3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建筑项目:私人住宅主体项目。

二、建筑面积:按实际板面计算。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其中砖混结构改为砖木结构,其中板面钢筋间距1616(卧室),1416(客厅)双层双向,打板每平方米一包425#水泥,做砖粉墙,每二车(施工车)加一包325#水泥,地梁300400、4根Ф16锣纹钢。打板厚度第一、二层120mm,第三层80mm,再做琉璃瓦。

四、外观按图施工,门窗,外墙砖等,其中铝合金窗改为普通平开窗。

五、按梯扶手做成红榉木的圆形木扶手。

六、单价按实际板面积,每平方米54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肆拾元整,其中整栋外加叁万伍仟陆佰元。

七、工期在20xx年9月30日前完工。

八、室内只是粉墙,楼梯板一到三层,安装电线,开关插座、水按甲方指定的使用部署。

九、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造成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 篇4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品名

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分期交(收)货数量超欠幅度%月月月月月总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____

2.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向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1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承揽人:法人委托书号码__

营业执照号码定作人:法人委托书号码__

营业执照号码承揽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帐号:电话号码:电挂:住址:

定作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帐号:电话号码:电挂:住址:

20xx年x月x日

(注:因栏目所限,内容较多的可加附页于后)

承揽合同 篇5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贵州佛龙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贵州凯里小区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贵州凯里市

工程内容:由建筑设计院设计施工图中确定的工作内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小区环境、市政管网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设计图所列的施工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

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承揽合同 篇6

承揽合同(条款)

定作方:_______(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价款或酬金(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1。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2。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

3。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4。验收标准和方法:

5。结算方式:

6。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_%或酬金总额____的违约金。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解除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的违约金。

7。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8。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9。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11。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署之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

12。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定作方:_____ 承揽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承揽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支付期限

项目名称及内容

计量单位数量工作量(工时)报酬交付期限单价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________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结算方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定作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承揽人承揽人(章):鉴(公)证意见:鉴(公)证机关(章)经办人:年 月 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

承揽合同 篇8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都要为完成工作付出一定的劳动,但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雇佣合同的标的是受雇人提供的劳务本身,雇用人按照受雇人的劳动质量或者数量或者时间支付报酬,只要受雇人付出了劳动,雇用人就须支付报酬。雇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有组织领导关系,受雇人在完成工作中须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指挥。雇佣合同的受雇人在完成工作中致人损害的,雇用人也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这意味着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获得承揽人劳动的成果,而不是完成劳动过程,并且承揽人只有在交付工作成果后才能取得报酬,换句话说承揽人的劳动没有成果可以交付,即使付出了劳动也不能获得报酬。

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组织领导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致人损害的,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责任,与定作人无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对于在工作期间承揽人因工作导致他人损害的,由承揽人承担责任,定作人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解释第9条规定,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导致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在现实生活中,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引起争议的时候较多,二者有些相似, 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术、条件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一定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该合同为诺成、有偿、双务合同。雇佣合同是雇主通过占有雇员的劳动力来为自己获取利益,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的地位不同

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而在雇佣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双方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二.标的物不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与设备为定作人提供工作,并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而雇佣合同,雇员提供的是劳务本身,雇员只要按照雇佣人的要求提供劳务即可,而不能要求雇员必须有劳动成果。

三.取得报酬的前提不同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只有交付了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才能请求定作人支付报酬。而在雇佣合同中,雇员只要按照雇主的指示,完成了一定的工作,付出了劳动,就可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四.生产条件和生产工具的提供不同

承揽合同一般是承揽人自备生产工具;雇佣关系中一般是由雇主提供生产工具。

五.法律关系存在的时间不同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所建立的法律关系是临时的、短期的;而在雇佣关系中一般是较为稳定的、长期的。

六.发生损害时责任承担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对于在工作期间承揽人因工作导致他人损害的,由承揽人承担责任,定作人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解释第9条规定,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导致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